政府將繼續減收全體就業居民25%的職業稅,免稅額亦由95,000元增至120,000元;繼續免收所有營業稅、小販牌照費、街市攤檔租金、人壽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費印花稅;各商戶繼續免納廣告牌照稅(不包括煙草廣告),各酒樓、餐廳亦繼續免納旅遊稅;繼續豁免房屋稅首3,500元稅款;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繼續由32,000元增至200,000元;未擁有不動產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於購買不動產時,繼續可獲首300萬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的豁免(僅限於居住單位)。繼續實施上述各項減免措施之後,政府少收的稅費款項將接近十一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