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在2019年10月22日立法通过允许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可向已注册之信用报告机构(CRBs)披露企业之税务债务信息。
ATO只能在某些条件下披露企业之信贷记录。该立法文件于2019年12月23日发布,于2020年2月21日起开始实施。ATO税务专员没有义务披露税务债务信息,并会在披露企业之税务债务信息前采取在立法文书中立法保障之外的行政保障。
与ATO处理其税务债务的企业将不会被上报其税务债务信息给CRBs。
阅读全文,请参考英文版 Reanda International News | Australia: Disclosure of Business tax debts (reanda-internation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