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生效的另类投资基金法使得塞浦路斯法律法规体系和欧盟关于资产管理、透明和投资者保护的最新指令一致。
持续致力于现代化其基金框架,塞浦路斯设立了一部提供更多投资构架可能的新法,更新了塞浦路斯另类投资基金关于授权、经营、透明度要求和监管的规则,及另类投资基金董事,托管人、外聘基金经理地位和责任的法规。
该新另类基金投资法律取代了1999年的国际集体投资组合法,该法也使全部投资产品、资产管理经理和投资公司遵循该法规并在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管理委员会监管之下。此发展是受欢迎的革新,给基金发起人提供了更多的结构可能性。毫无疑问,这将使塞浦路斯成为欧洲成长最迅速的基金中心之一。
根据塞浦路斯国内基金规定设立的另类投资基金可出售给私募或给持有“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护照的职业投资人。
阅读全文,请参考英文版 Reanda International News | Cyprus: 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 (reanda-internation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