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31 日,尼日利亚总统穆罕默杜·布哈里签署了 2021 年财政法案(现为 2021 年财政法案),生效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成为法律。
《2021 年金融法》对现有的尼日利亚税法和监管立法进行了修订。所做的一些更改影响了《资本收益法》;印花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高等教育信托基金(设立法)。
《2021 年金融法》还对其他一些非税收立法进行了修订,例如《财政责任法》、《金融(控制和管理)法》和《国家科学与工程基础设施法》,使其与当前的经济现实保持一致
1) 资本利得税:
在任何连续 12 个月内处置价值 1 亿奈拉及以上的股份时,需缴纳 10% 的资本利得税,除非该收益再投资于任何尼日利亚公司的股份。
2) 教育税:
尼日利亚公司应缴纳的教育税已从应课税利润的 2% 增加到 2.5%。
从事教育活动的公司现在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无论此类活动是否具有公共性质。
3) 科学与工程征费:
营业额达 1 亿奈拉及以上的银行、移动通信、信息通信技术、航空、海事和石油和天然气的公司需缴纳税前利润 0.25% 的科学和工程税。
4) 警察信托基金征费:
该法案授权联邦税务局 (FIRS) 评估、收取和执行尼日利亚警察信托基金税的支付。该税由 2019 年金融法引入,对在尼日利亚经营的公司的净利润征收 0.005% 的税率。
5) 消费税:
对非酒精、碳酸和甜味饮料征收每升 10 奈拉的消费税。预计征收 10 奈拉的消费税将转化为产品零售价最多增加 5%,而最终产品价格越低,负担越重。
6) 降低最低税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任何两个会计期间,最低税率从营业额的 0.5% 降至 0.25%(减去免税投资收入)将由纳税人选择。
7) 国外数码公司:
联邦税务局 (FIRS) 可以对涉及传输、发射或接收信号、声音、消息、图像或任何类型数据(包括电子商务、应用商店和在线广告)的外国数字公司的营业额征税.此类公司还有义务向联邦税务局 (FIRS) 收取、收取和汇缴(增值税)增值税。
《2021 年金融法》所做的修订主要旨在解决歧义并明确现有税法中的某些规定,因为它们适用于尼日利亚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