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香港與毛里求斯的經濟和貿易聯繫,香港與毛里求斯於2022年11月7日簽訂了一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闡明了雙方的徵稅權,以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
在此全面性協定下,香港公司按照協定在毛里求斯所繳付的任何稅款,將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
此全面性協定亦提供稅務寬免安排如下:
(i) 毛里求斯向香港居民徵收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上限為5%;及
(ii) 香港居民在毛里求斯就國際航運賺取的利潤無須在毛里求斯課稅。
這是香港簽訂的第46份全面性協定,將於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它標誌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持續努力,與貿易及投資夥伴磋商以拓展香港的稅收協定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