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簽訂稅務協定

2014年12月11日,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財政部部長Obaid Humaid Ai Tayer,在杜拜就避免雙重課稅簽署協定。這是香港簽訂的第32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


在此之前,香港已先後與以下國家簽訂全面性協定:


比利時、泰國、中國內地、盧森堡、越南、文萊、英國、奧地利、法國、匈牙利、愛爾蘭、日本、列支敦士登、荷蘭、新西蘭、馬耳他、捷克共和國、印尼、葡萄牙、西班牙、馬來西亞、瑞士、澤西島、科威特、加拿大、根西島、墨西哥、意大利、卡塔爾、韓國、南非。


根據避免雙重徵稅協定,香港居民享有不同的稅務優惠。例如根據規定在某一些國家徵稅,可從另一方所徵收的相關稅收中抵免,從而避免雙重徵稅。但是,抵免額不應超過對該項所得按照當地稅法和規章計算的當地稅收數額。


以上資料節錄自香港稅務局新聞公報。 欲了解更詳細內容,請連結到以下綱站:

http://www.ird.gov.hk/chi/ppr/archives/14121101.htm.

相关事务所
Related Countries / Jurisdictions
Continue Reading
No item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