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與俄羅斯就避免雙重課稅簽署協定。這是香港與貿易伙伴簽訂的第三十四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與俄羅斯簽訂此全面性協定有助加強兩地經濟貿易聯繫。
首先,此協定鼓勵香港公司在俄羅斯設立常設機構。倘沒有此全面性協定,香港公司在俄羅斯設立的常設機構所賺取的利潤,如果是源自香港,可能須要在兩地課稅。但在此協定實施後,該筆在俄羅斯已課稅的利潤,將可在香港獲得稅務抵免。
第二,此協定可吸引擁有俄羅斯認可資格的專材到香港工作。倘沒有該協定,俄羅斯居民在香港所賺取的收入會同時被香港及俄羅斯徵收稅款。在該協定下,俄羅斯居民如已在香港課稅,該筆收入可在俄羅斯所徵收的相關稅項中抵免。
第三,俄羅斯向香港居民徵收『特許權使用費』及『股息收入』的預扣稅率將會降低,以推動兩地的貿易連繫。現時俄羅斯徵收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如對像為企業)或百分之三十(如對像為個人)。在該協定下,這稅率將會降至百分之三為上限。此外,香港居民從俄羅斯收取的股息收入的預扣稅率,亦將會由現時的百分之十五下調至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視乎其控股的比例而定。
最後,這全面性協定亦減低從經營航運或空運所產生之利潤的課稅。在該協定下,香港航空公司經營來往俄羅斯的航線,只須繳納香港利得稅,而無須在俄羅斯課稅。而香港居民在俄羅斯就國際航運所賺取之利潤,將豁免在俄羅斯課稅。
和其他課稅地區所簽訂的全面性協定相若,香港與俄羅斯所簽訂的全面性協定,亦包含了資料互換條文,讓香港能履行國際義務以提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逃稅活動。
有關香港與俄羅斯所簽訂的全面性協定的詳細內容,可瀏覽以下香港稅務局的網頁:
www.ird.gov.hk/eng/pdf/Agreement_Russia_HongKo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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