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於六月十八日(墨西哥時間)在洛斯卡沃斯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墨西哥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簽署協定。墨西哥財政和公共信貸部長何塞‧安東尼奧‧梅阿德‧庫裏貝尼亞則代表該國政府簽署。該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二十五份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全面性協定)。
在該全面性協定下,雙方居民可享有不同的稅務優惠,如:
1. 墨西哥居民就在香港所賺取的收入所繳的稅款可以從墨西哥所徵收的相關稅項中抵免,從而避免雙重徵稅。
2. 香港居民若在墨西哥收取利息收入,將由現時須向墨西哥繳交的預扣稅30%將減至10%為上限。若實益擁有人為銀行,有關的預扣稅稅率更低至 4.9%。而現時墨西哥向香港居民徵收的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亦會由25%降至以10%為上限。
3. 就香港的公司從墨西哥設立的常設機構所得的利潤而繳納的稅款,如果源自香港,將可以根據香港的稅務法例從香港所徵收的相關稅項中抵免,從而 避免雙重徵稅。
以上資料節錄自香港稅務局新聞公報。 欲了解更詳細內容,請連結到以下綱站:
http://www.ird.gov.hk/chi/ppr/archives/120619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