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京群島及開曼群島被列入經合組織「白名單」

英屬維京群島及開曼群島已於2009年8月13日與新西蘭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議,令該兩個司法區可被列入經合組織「白名單」。 在簽署有關協議後,英屬維京群島及開曼群島被列入符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簡稱經合組織)「大致已執行國際認可稅務標準之司法區」之名單中(或被稱為「白名單」,而相關標準於2009年4月2日由經合組織秘書處之進展報告中發佈。 新西蘭是第13個與開曼群島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議的司法區。其他已經與開曼群島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議的司法區包括丹麥、法羅群島、芬蘭、格林蘭島、冰島、愛爾蘭、挪威、瑞典、荷蘭、英國和美國。 英屬維京群島則與新西蘭簽署該地第12份稅務資料交換協議。其他已經與英屬維京群島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議的司法區包括澳大利亞、丹麥、法羅群島、芬蘭、法國、格林蘭島、冰島、挪威、瑞典、英國和美國。 經合組織於今年4月列出一份稅務天堂的名單,並將其分為白名單(即已符合國際標準);灰名單(即符合部份標準)和黑名單(即不符合標準)。哥斯達尼加、馬來西亞、菲律賓和烏拉圭於4月時一度被列入黑名單,該些國家其後承諾作出若干有關稅務的改善,因而被提昇至灰名單。 不承諾責任﹕ 此文章的內容只是摘要的資料,旨在提供一般的指引,不可用作法律、會計或其他專業的意見。如需要此等法律、會計或其他專業的意見,應尋求更有效的專業服務。劉歐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或其他關連的個體將不會因這篇文章的內容而對任何人或個體負上任何責任。 如需要更詳盡資料,請參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簡稱經合組織)網頁 “British Virgin Islands and Cayman Islands implement internationally agreed tax standard”: http://www.oecd.org/document/6/0,3343,en_2649_37427_43485958_1_1_1_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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