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最近發出一份諮詢文件,就公司規模的標準作建議,以應用中小型企業財務報告框架、財務報告準則準備一個簡化的財務和董事報告書。建議的標準如下:
(a)一家小型私人公司(從事銀行,接受存款,保險或股票經紀行業除外),如果它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何兩個,則自動符合資格:
(i) 總收入不多於港幣1億元
(ii) 總資產不多於港幣1億元
(iii) 僱員平均人數不多於100
(b) 一家私人公司,為一集團小型私人公司的控股公司,只要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何兩個,也符合資格:
(i) 集團總收入不多於港幣1億元
(ii) 集團總資產不多於港幣1億元
(iii) 集團中的每家公司的僱員平均人數不多於 100
以上建議尚未獲正式通過。會計師公會將就最後建議提交公司條例草案專責小組及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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