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塞浦路斯创业签证

“塞浦路斯创业签证”允许来自欧盟和欧盟经济体以外,有能力的企业家、个人或团队前往塞浦路斯居住和工作,以创立、经营或发展具高增长潜力的创新企业。有关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推动创新和科研及发展商业生态系统,从而促进塞浦路斯的经济发展。“塞浦路斯创业签证”的落实是作为强化扶持创业生态系统的政策一部分。

该政策有效期直到2024年5月,共150个签证名额。

该方案受益人包括:

- 个人创业签证方案:使得非欧盟国家的个人可以以一个创新初创企业的唯一创始人身份申请。创新初创企业被定义为发展创新、在未来创造可持续竞争的企业。

- 团队创业签证方案:使得一个团队最多有5名非欧盟国家的个人可以申请。该团队应由该创新企业的创始人组成或由至少一名创始人和其他高管组成。

此外,该创新公司超过50%的股份应由该团队中的一个或更多的申请人持有。

获批后的益处:

- 在塞浦路斯进行经济活动和居住两年的权利,并有可能续签。在第二年结束后, 可提交一个评估公司成功以否的申请。如果该公司被评估为成功,那么申请人就有可能取得塞浦路斯长期居留。

- 对于创始人(们):有权利在塞浦路斯自我雇佣或成为其在塞成立登记的公司的支付薪水的雇员。

- 对于高管(团队方案):有权利成为该公司创始人在塞浦路斯成立登记的公司的支付薪水的雇员。

    对于创始人和高管的家庭成员: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在塞浦路斯居住并且在塞被雇佣:

       - 该权利仅限于创始人和高管的配偶享有。

       - 该权利是直接的但并不是没有限制进入到劳动力市场。即对于工作签证的颁发,取决于是外国公司或是塞浦路斯公司等,所有关于第三国国民进入到塞浦路斯国家的程序都将被遵守。

       - 该权利仅和取得薪水有关,不得独立工作。

- 有资格取得创新公司证书

参考/ 引文

Deputy Ministry of Research, Innovation & Digital Policy

Practical Guide.pdf (dmrid.gov.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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