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布有關通脹掛鈎系列零售債券之發行及認購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設立零售債券發行計劃,向香港的公眾人士發行零售債券,藉此提高投資者對本港債券市場的意識及興趣。 此政府債券計劃旨在持續及有系統地發行政府債券。

於2011年7月,政府公布推出有關與通脹掛鈎債券予香港居民認購。 債券的最高發行額不超過港幣100億元,以3年為期,至2014年7月28日為到期日。 債券持有人將獲每6個月派息一次,息率與本地通脹掛鈎,最少息率為1厘。

每一個付息日的息率將於相關的利息釐定日釐定,以:(i) 按最近6個月公布,以2009/10為基期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率的算術平均值計算的浮動息率,或;(ii) 定息率1厘的較高者,以年息計算,於每6個月期末支付。 消費物價指數由香港特區政府的政府統計處編製及發佈,用以量度住戶一般所購買的消費商品及服務的價格水平隨時間而變動的情況。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是廣泛地用作對比消費者較去年同期所面對的通脹的指標。 根據有關政府數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於2011年5月及2011年首五個月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得出(即基本通脹率)分別為百分之五點一及百分之四點二四。分析員以此預期於2012年1月30日的首個付息日以認購通脹掛鈎債券每本金金額港幣10,000元計將可獲取約港幣250元之利息收入。

香港特區政府已就有關通脹掛鈎系列零售債券的上市及買賣向香港聯交所提出申請,並預期獲准於2011年7月29日上市。上市通脹掛鈎債券將以每100港元為本金金額單位進行買賣,而每手債券的買賣為100單位 (即每手買賣相當於本金金額為港幣10,000元的通脹掛鈎債券)。

有關債券上市編號為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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