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展開《公司條例草案》擬稿第一期諮詢

政府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就《公司條例草案》的條款擬稿展開第一期公眾諮詢。意見或意見書可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或之前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司條例草案專責小組。 

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是重寫《公司條例》工作的一部分。由於《公司條例草案》篇幅頗長,公眾諮詢會分兩期進行。

第一期諮詢涵蓋十個部分,約為《公司條例草案》的一半篇幅,主要涉及有關企業管治的事宜。至於包含另一半《公司條例草案》擬稿的第二期諮詢,將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展開。


《公司條例草案》的主要立法改革撮述如下:


加強企業管治

為加強公司及其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草案建議:

Ø      把董事須以謹慎、技巧及努力行事的責任編纂為成文法例;

Ø      限制委任法人團體為董事;

Ø      透過要求公眾公司及較大型的私人公司擬備更具分析性和前瞻性的業務回顧,以作為董事報告書的一部分,從而改善公司資料的披露;

Ø      加強核數師索取資料以履行其職責的權利;

Ø      提高股東在決策過程中的參與程度,並透過資訊科技便利他們的參與;

Ø      透過加強與董事自利交易和關連交易有關的規則、准許提出多重衍生訴訟,以及擴大不公平損害補救的範圍,以加強對股東的保障。


確保規管更為妥善

為確保規管制度有效和便利營商,草案建議:

Ø      推出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的服務及加快公司名稱的審批程序,使公司能於一天之內成立;

Ø      賦權公司註冊處處長(處長)打擊“影子公司”;

Ø      加強處長的權力,以確保公眾登記冊上的資料準確及符合現況,以及能夠索取執法所需資料;

Ø      簡化過時或不再有實際作用的規例(例如取消董事須符合持股資格的規定);

Ø      簡化並更新押記登記制度;

Ø      透過更新有關公司調查、罪行及罰則的條文,改善執法制度。


方便營商

為節省遵從和營商成本(特別就中小企而言),草案建議:

Ø      准許更多公司遵從簡化的會計和匯報規定,節省其遵從和營商成本;

Ø      讓公司在取得所有成員同意的情況下無須舉行周年大會;

Ø      就減少股本及集團內部之間合併的事宜,推出較便宜和省時並無須經法院批准的程序;

Ø      簡化所有公司有關撥款回購股份的規則,但必須符合償債能力規定。


使法例現代化

為使法律現代化,以符合現代商業需要及使法例更易於為人所理解,草案建議:

Ø      廢除面值制度,並規定所有有股本公司須採用無面值制度;

Ø      刪除法定資本的規定;

Ø      容許以無紙化方式持有和買賣股份及債權證;

Ø      容許公司與其成員以電子方式通訊;

Ø      更新條文用詞,以及重新排列條文,使其先後次序更符合邏輯及更便於使用。


特定諮詢議題

此外,草案就下列議題尋求意見:

Ø      公司成員或債權人通過債務償還安排計劃時所採用的“數人頭制度”應予以保留或廢除?

Ø      董事的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應否繼續在公眾登記冊上披露?

Ø      就規管董事公平交易的條文而言,應否對與公眾公司或上市公司有聯繫的私人公司施以較嚴格的規管,即與對待公眾公司相類似?

Ø      股東現行提出普通法衍生訴訟的權利,應否於准許提出多重衍生訴訟(即准許有關連公司成員提出法定衍生訴訟)後予以廢除?



不承諾責任﹕


此文章的內容只是摘要的資料,旨在提供一般的指引,不可用作法律、會計或其他專業的意見。如需要此等法律、會計或其他專業的意見,應尋求更有效的專業服務。劉歐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或其他關連的個體將不會因這篇文章的內容而對任何人或個體負上任何責任。


如需要更詳盡資料,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及重寫《公司條例》網頁:

http://www.cr.gov.hk/tc/publications/press20091217.html

http://www.cr.gov.hk/tc/publications/docs/122009_DraftConsulation_highlight-c.pdf
http://www.fstb.gov.hk/fsb/co_rewrite/chi/home/home.htm

相关事务所
Related Countries / Jurisdictions
Continue Reading
No items found.